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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适用案件实现县(市、区)级全覆盖

2018-11-22 22:14:05 网络整理 阅读:57 评论:0

河北省《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适用案件实现县(市、区)级全覆盖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长城网 11 月 22 日讯 ( 记者 张艺萌 ) 记者从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获悉,2018 年 10 月 27 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全国 2018 年 1-9 月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指出我省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为零的县 ( 市、区 ) 较多。对此,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对进展缓慢的县 ( 市、区 ) 进行通报并组织公开约谈。

2018 年 11 月 5 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保定市竞秀区等 21 个推进《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进展缓慢的县 ( 市、区 ) 环保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公开约谈,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 " 三年持续行动计划 ",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配套办法的执行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及四个配套办法等规章的学习运用,,规范环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案卷质量。截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河北省《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适用案件实现了县 ( 市、区 ) 级全盖。同时,通过移动执法 APP 和行政处罚系统案件录入等情况看,21 个被公开约谈的县 ( 市、区 ) 进一步规范了移动执法 APP 使用,案件录入率得到明显提升。

今年以来,河北省坚持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 " 三式 " 执法理念,不断规范《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的运用,强力震慑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止了 " 一罚了之、以罚代改 " 现象,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主动减排意识得到了有效提升。2018 年 1 — 10 月份,全省配套办法案件总数 1444 件,较去年同期 ( 905 件 ) 增长 60%。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 105 件,较去年同期 15 件相比增长了 6 倍;查封、扣押 335 件,较去年同期 117 件相比增加了 1.86 倍;限产、停产 134 件,与去年同期 115 件相比增加 17%;移送拘留 738 件,与去年同期 549 件相比增加了 34%;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 132 件,与去年同期 109 件相比增加了 21%。

下一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深化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 " 三式 " 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规范文明执法、科学精准执法,坚决杜绝 " 一刀切 ",努力实现环境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工作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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