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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泽州县政府对19家企业拟罚款83万元

2018-11-22 22:20:10 网络整理 阅读:93 评论:0

11月22日,从晋城市环保局传出消息:泽州县政府决定对未按要求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19家企业拟罚款83万元。

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泽州县政府对19家企业拟罚款83万元

11月13日至16日,晋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13日至14日,晋城市环保局督查组在泽州县督查时,发现该县23家企业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对此,泽州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其间,,未按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23家企业,其中有15家企业应急减排措施不到位,8家企业未按市里要求停止公路运输。

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泽州县政府对19家企业拟罚款83万元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从重从严从快的原则,泽州县环保局对此分类进行了处置:对23家企业依法实施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期限10天(2018年11月15日-24日);对未执产停产、限产措施和经调查有其它违法行为的19家企业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拟处罚款83万元;对中原铁路信号、鑫环球、卓信和阳昱等4家未停止公路运输,但按照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导则和涉案企业已在县环保局备案的企业不予以处罚。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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