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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这几十人被获刑,强奸抢劫无恶不作...(3)

2019-01-01 09:16:19 网络整理 阅读:133 评论:0

莆田这几十人被获刑,强奸抢劫无恶不作...(3)

该院作出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荣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二千元;

被告人彭某兵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一千元;

被告人向某友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一千元。

秀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犯罪案件,11人被判刑

27日,秀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一起涉恶犯罪案件,赵某、黄某等11名被告人因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四个月。该案是秀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例涉恶犯罪案件。

莆田这几十人被获刑,强奸抢劫无恶不作...(3)

据了解,黄某与赵某作为纠集者,纠集林某军、郭某、林某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湄洲湾北岸开发区一带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

来源:正义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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