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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法院庭审现场成功调解36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

2019-02-27 16:03:54 网络整理 阅读:116 评论:0

【江苏消息】近日,射阳法院兴桥法庭在开庭当天成功调解36起拖欠农民工资案件,标的额达50余万元,矛盾的成功化解有效避免了农民工情绪的激化,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马某某系一个包工头,2014年马某某陆续雇佣王某某等36名农民工从事钢筋工工作,工资支付方式是平时预付部分,其余年底一次性结账,但因马某某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工资未能全额兑付。36名农民工曾到劳动部门主张权利,但未能协商成功。后36名农民工将马某某诉至法院,该院兴桥法庭接收案件后,立即委派驻庭调解工作室调解员进行调解,因被告常年在外打工,通过村委会了解,被告经济困难,夫妻离异,尚欠较多外债,调解陷入僵局。

因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人民调解员调解不成,该院立即立案,确定送达地址,排定开庭时间,考虑到若以判决处理案件,花费时间较长,程序较为复杂,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快速解决问题,高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积极作为,多次与被告沟通,希望其能参加庭审活动,便于庭审当天开展调解工作。

庭审当天,承办法官再次与被告电话沟通,耐心细致的释明法律,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导致恶性循环的不良后果,入情入理的劝说打动了被告,,被告同意进行调解,调解方案由其委托代理律师负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按时分期履行,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射阳法院庭审现场成功调解36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

调解成功后,农民工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途径。射阳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积极创新举措,充分运用诉前调解、速裁、和解等方式处理纠纷,努力用最短的时间让农民工实现权益,以实际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供稿:孙菁 陈勇)

责编:汤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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