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法院正欲“送”出三亿矿业资产 那个网上追逃的疑犯落网了

2018-06-24 10:45:15 网络整理 阅读:75 评论:0

法院正欲“送”出三亿矿业资产 那个网上追逃的疑犯落网了

范秀芳潜逃一年零八个月后落网

被网上追逃一年零八个月的范秀芳,于6月15日被陕西潼关警方刑事拘留。

范秀芳、舒长胜夫妻利用盗窃、涂改的会计凭证起诉潼关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矿业公司”),一审在渭南中院、终审在陕西省高院胜诉,并进入网上拍卖该公司的阶段。

不得不承认,范秀芳在被网上追逃期间能够全盘胜出,,渭南中院、陕西省高院的相关承办法官“功不可没”。

盗窃的会计凭证赢了官司

自然人党西北、康祥飞出资3500万元,于2007年2月9日正式收购了鑫源矿业公司及其遗留问题。所谓的“遗留问题”就是在舒长胜、范秀芳夫妻参与鑫源矿业公司探矿、采矿时,鑫源矿业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百让与其签订的一纸书面分成承诺。

党西北、康祥飞的管理团队于2007年7月19日正式入驻鑫源矿业公司,发现财务室保险柜内原股东账本,及部分单据和收入凭证等重要资料已经被范秀芳盗窃,党西北、康祥飞当天即向潼关警方报案。

对于鑫源矿业公司被盗一案,潼关警方一直在侦查,该企业也恢复了正常的生产。在此后几年的发展中,党西北买断了鑫源矿业公司的全部股份,共计投资达1.3亿元。

舒长胜、范秀芳眼红鑫源矿业公司的发展壮大,不甘心就此放手,于2014年8月27日向渭南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鑫源矿业公司赔偿在单方经营期间给其造成的损失9800万元。

2016年3月23日,渭南中院判令鑫源矿业公司返还舒长胜、范秀芳投资款2115.2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11.68万元。

鑫源矿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陕西省高院,陕西省高院于2016年10月21日做出终审判决,判令鑫源矿业公司返还舒长胜、范秀芳2115.2万余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07年8月1日起支付利息,同时承担一审诉讼费11.68万元、二审讼诉费14.7562万元。

标签:鑫源矿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