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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共建环境共治 为次核心城市建设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2018-07-13 10:03:21 网络整理 阅读:160 评论:0

渭南日报全媒体 记者 吕佳

7月11日,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倾力打造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棣作了题为“生态共建环境共治共推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建设步伐”的新闻发布。

生态环境保护是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建设的硬任务和大前提,市环保局就如何为次核心城市建设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保障进行了详细规划。

生态共建环境共治 为次核心城市建设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必须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从规划上、项目建设上、污染治理上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据樊棣介绍,过去几年,我市制定出台了一些关于生态环保的政策、方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的发展方向上,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硬约束,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进一步完善《渭南市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刚性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持续开展督察巡查工作,建立健全以绿色GDP为基调的绩效考核体系。

生态共建环境共治 为次核心城市建设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聚焦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要坚持铁腕治霾不放松,紧密结合渭南次核心城市建设的需求,制定我市新的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动空气质量的好转。要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强度,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污泥、再生水管网建设,大力推进雨污分流和老旧管网改造,促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夯实中小河流环境治理的责任,,加强黄河西岸生态建设和湿地保护、渭河流域河道疏浚和滩涂整治、洛河水系综合治理,坚决消除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加快完成重点湖泊水库等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污染综合防治。要全面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土十条”,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及分类管理,开展重点工矿区和污灌农田的治理与修复,做好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和重点示范项目的实施,持续抓好农村环境综合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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