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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开启首例针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公益检察监督!监督对象是谁?(2)

2018-07-14 06:57:59 网络整理 阅读:204 评论:0

朝阳区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国有财产专项保护行动中,发现坐落在朝阳区长飞小区内的“伪满洲国建国忠灵庙”,因其建筑破旧残缺,荒草覆盖,年久失修比较严重,朝阳区院干警当即保存证据,分管检察长张晶随即召开案件研判会议,研究如何开展这一国有财产的保护工作。

经过大量实地踏查、走访,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提供的卷宗材料,朝阳区检察院认为,该寺庙属于《..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行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的建筑,其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依照《..文物保护法》第五条第二款“国家制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以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该寺庙属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是国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和应有的尊敬。

长春开启首例针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公益检察监督!监督对象是谁?(2)

如今建筑面貌

长春开启首例针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公益检察监督!监督对象是谁?(2)

如今建筑面貌

朝阳区检察院通过搜寻行政机关工作职责权力清单,发现对该寺庙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机关是朝阳区文化体育局,但是,该局未能依法履行主要监督管理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朝阳区检察院在掌握充分的相关证据后,于2018年7月10日依法向该局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伪满洲国建国忠灵庙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国有财产,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作者:常戬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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