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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施工合同有假,还帮朋友套取131万元,海南一包工头被判刑

2019-11-17 18:51:51 暂无 阅读:1562 评论:0

帮忙朋友本是一件平常事

但一旦守不住底线啥忙都帮

到头来反而自己惹祸上身

明知施工合同有假,还帮朋友套取131万元,海南一包工头被判刑

海南东方一名包工头

明知施工合同是假的

还出于双方关系“铁”

帮自来水公司经理套取131万元

还“送礼”14.5万元

经法院开庭审理后

该名包工头获刑两年半

59岁的倪某平是一个包工头,因为和东方市自来水公司原经理吴某的关系“铁”,帮吴某套取本单位资金。后又因为吴某的关系拿到多个项目工程,为表感谢多次向吴某送钱。近日,该案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

包工头协助骗取国有资产上百万

据了解,东方市自来水公司是全民所有制公司,2010年5月13日吴某被东方市人民政府任命为东方市自来水公司经理,2018年10月9日被东方市人民政府免去东方市自来水公司经理职务。2011年8月至2017年6月6日,李某任东方市自来水公司经理助理、技术部部长。

2012年到2014年间,在吴某的要求下,倪某平以个人名义向东方市自来水公司多次预借工程款给吴某使用。2016年9月,为冲销倪某平的借款,吴某要求时任李某整理出市自来水公司2012年至2014年的管道维护及零星工程材料,虚构2012年管道维护及零星工程、2013年管道维护及零星工程和2014年管道维护及零星工程项目。

李某根据吴某提供的工程款数额,制作虚假的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卡等材料,两人又分别安排市自来水公司管修部、安装部、技术部人员在工程验收卡上签名。倪某平明知上述工程是虚构工程,仍以施工方身份帮助吴某在虚假的施工合同上签名并开具工程发票、填写付款申请单等。

2016年10月,经吴某和李某审批,市自来水公司将上述3个项目的工程款共1311613.07元拨付到倪某平的账户。扣除相关税费后,余款被用于还清此前预借工程款而产生的欠款。

为承揽工程,包工头行贿14.5万元

在2014年3月墩头村、新农村等4个村的水管改造工程项目中,倪某平送给吴某20000元。据统计,倪某平为感谢东方市自来水公司原经理吴某在工程项目中给予的帮助和日后能承揽更多工程,多次送给吴某好处费共计90000元。此外,为感谢李某在其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过程中给予的帮助及日后能继续承揽市自来水公司的工程项目,倪某平分多次共送给李某55000元。

2018年3月,吴某听说市委巡察组要开展巡查工作,害怕事情败露,便通过司机退还120000元给倪某平。李某也担心收钱的事情败露,分两次将40000元退还给倪某平。案发后,倪某平上述退缴款项交给东方市纪律检查..、监察..。

因贪污行贿,包工头获刑两年半

据悉,法院一审宣判后,倪某平上诉至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二中院查明,倪某平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有财产共计1311613.07元;倪某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145000元。

该院认为,倪某平帮助东方市自来水公司原经理吴某套取本单位资金供吴某使用,其本人未参与分取赃款,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可减轻处罚。二审撤销一审部分判决,认定倪某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审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倪某平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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