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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与协同:中国数字经济走在腾飞的十字路口(3)

2018-07-13 15:50:01 网络整理 阅读:99 评论:0

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网络零售额已超过7万亿,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增长贡献率达到了37%。以网络零售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硬实力”,行业的协同发展与治理问题就日益凸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黄晋认为,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缺乏法律约束,法律监管过程也面临很多问题。互联网..的竞争往往是赢者通吃,获得市场支配地位的互联网..企业,需要思考如何避免利用自身的支配地位妨害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不一定是负面的,只有依靠垄断地位获取不正当利益才是不被允许的。由于互联网..大多提供免费服务,常规的反垄断认定方法如价格判断已不足以规范竞争行为,这就对立法与执法提出新的挑战。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也认为,目前大型的电子商务..在根本意义上重新塑造了特别巨大的市场权力中心,..经济经营者对行业监管的态度,以及与监管者建立怎样的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的模式至关重要。薛军指出,电子商务立法对于数字经济会有良好的促进作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过程特别强调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目前电子商务法草案已经过....第三次审议,社会各界给予高度评价,,并希望尽早出台。针对数字经济立法的主要内容已经在电子商务法中得到解决。

融合与协同:中国数字经济走在腾飞的十字路口(3)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做主旨报告

对于电子商务法的制定与出台,曲越川也深表期待。他认为,电子商务法将大大提升中国电子商务和互联网行业的规范性,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数字经济的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白海龙介绍,在促进协同共治方面,商务部以电商..作为抓手,通过规范交易规则的制定程序,让交易相关各方充分参与到规则制定中来,保证他们充分的发言权,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尽可能使规则公平合理,较好地遏制了..为片面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消费者与商家权益的问题。商务部将继续围绕生态共建、协同共治,加强顶层设计,为企业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

王耀则指出,为了行业的健康成长,互联网企业应正本清源、不忘初心,更加关注品质提升,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因为消费者并不是只关注价格,而日益关注品质,关注差异化、个性化消费,关注消费升级。电商应该提供更多高性价比的商品,而不是低价商品,要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服务与效率需求,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体验的需求。数字经济不应成为滋养低价、山寨的温床。

数字经济正在深刻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数字经济参与主体多元,互动关系复杂,单靠政府或者..某一方的力量很难真正治理好数字经济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生态各方的自律和相互监督,需要政府与社会各方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数字经济才能发挥其“加速器”作用,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图/文 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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