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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捉摸的公孙弘|传统坯子说,文化中国梦(专栏)(4)

2018-11-10 04:17:24 网络整理 阅读:186 评论:0

明·杨慎《廿一史弹词注卷之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转回头,翻覆手,做了三分。

前人创业非容易,后代无贤总是空。回首汉陵和楚庙,一般潇洒月明中。

落日西飞滚滚,大江东去滔滔。夜来今日又明朝,蓦地青春过了。千古风流人物,一时多少英豪。龙争虎斗漫劬劳,落得一场谈笑。

《西京杂记》中尚记载了其它三则与公孙弘有关的轶事典故,坯子索性一并分享给大家阅读。

其一.三馆待宾

自从荣升为丞相后,公孙弘就在自家府邸庭门的东边新开一小门,并营建了三所客馆,用以招徕天下的贤能之士。

第一所客馆叫钦贤馆,用来接待最为贤德的人;第二所客馆叫翘材馆,用来接待最有才华的人;第三所客馆为接士馆,用来接待国中有才能的人。

贤德胜任辅佐君王或协助调谐阴阳关系的人,住在钦贤馆;才能够得上担任九卿、将军等二千石官秩的人,住在翘材馆;有某种优点、一技之长的人,住在接士馆。

公孙弘自己过得很俭省,所得的俸禄都用来奉养招待上面这些人。

其二.字值百金

公孙弘著有《公孙子》,所言皆刑名之学,亦有人称之为一字值千金。

坯子注:据《汉书·艺文志》所载,儒家类有《公孙弘》十篇(现已失佚),疑即《公孙子》。

所谓“刑名之学”,省作“刑名”,是指战国时以申不害为代表的法家学派,主张循名责实,明赏慎罚。

《汉书·艺文志》之所以将刑名之学的著作归入儒家类,是有其历史原因的:汉初(汉景帝中期以前)诸子百家重新整合,以道家黄老之术为主,儒、法、阴阳等诸家学说为辅。汉武帝时期虽独尊儒术,但实际上外儒内法,因而儒家亦多治刑名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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