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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抚在恢复农业方面的态度,最高统治者对督抚的信任(2)

2019-02-13 14:50:08 网络整理 阅读:117 评论:0

督抚在恢复农业方面的态度,最高统治者对督抚的信任(2)

督抚大臣不仅在办赈过程中态度积极,在监督赈灾实施的过程中也能够尽到相应的责任。这一切还是源于中央政府在政治上的支持。“谕军机大臣等、前据翰林院侍讲学士梁燿枢奏、广东水灾甚重。当降旨令该督抚饬属查勘。妥为抚恤。据称广东于本年五月初六日。因西北两江。同时陡涨。沿江之英德等处被灾。广西之贺县怀集亦有水患。何以迄今月余。尚未据各该督抚奏报。著张之洞、倪文蔚、李秉衡、饬属认真查明。迅筹赈济。毋任一夫失所。仍一面将详细情形。即行奏闻。又有人奏、广东绅士李文田。近以罚款三万两汇京。以备该省会馆经费。其同乡京官仍将汇款退回。谓宜归本地公用。请饬该省督抚以此款赈济灾黎等语。罚款例应归公”,这条史料详细记载了晚清督抚赈灾的全过程,从勘定灾情,发放赈济再到监督赈灾都由督抚一手办理。

督抚在恢复农业方面的态度,最高统治者对督抚的信任(2)

体现了晚清督抚大员的责任与担当,也体现了最高统治者对他们的信任。督抚赈灾构建了晚清官方赈灾新的运行机制,在朝廷无暇顾及的同时地方督抚为赈灾的第一责任人,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清朝统治的终结,“本年江苏浙江湖北等省。被灾甚重。叠经发帑赈恤。惟灾区太广。饥民众多。全在各督抚实心经理”,到了此时,国家的赈灾体系已经完全依靠督抚的支撑才能够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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