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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进中举跻身士绅阶层,明清士绅制度下的特权,极富诱惑

2019-12-07 15:47:20 暂无 阅读:1055 评论:0

范进参加科举20余次,屡试屡败,54岁还是名童生,生活举步维艰,依靠岳父胡屠夫接济得以生计,饱受科考摧残,仍不肯放弃,后得到同命运考官周进的帮衬,应试及第。他喜不自胜几乎到了癫狂的程度,身边众人皆由此前的不屑一顾改为阿谀奉承,实现了『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结远亲』的人生境界。

范进中举跻身士绅阶层,明清士绅制度下的特权,极富诱惑

南京博物馆科举蜡像

《范进中举》片段:自此以后,果然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人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鬟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张乡绅家又来催着搬家。搬到新房子里,唱戏、摆酒、请客,一连三日。范进是长篇讽刺小说《儒林外传》中的人物,文章多次采用过度夸张的写作手法讽刺科举,却也显露了明清两朝学子对士绅这一阶层孜孜不倦的追求。

古代凡民有士、农、工、商四等阶级,士指读书人,居四民之首。自隋唐开科取士以来,莘莘学子经数年寒窗苦读,确立功名,出仕则可以治国平天下;及第不仕仍享有诸多特权,如减免赋税、劳役等等,往往成为地方的人大代表。明清一个省每三年举人名额仅数十而已,一个县每三年有一人中举已实属不易,从这一层面回看『范进中举』的表现,是事必有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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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牌坊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相当完备,这一阶层更别具一格,被称作『士绅』——与官无异,但低于官;与民相同,但高于民。

因此像《儒林外传》范进、周进类人物层出不穷。乾隆四十九年会试的举人,年90者一人,年80者20人,这些士子一旦中榜,便得到名誉、名望以及社会特权,导致士绅这一身份倍受青睐。士绅成员的组成

明清政府创立了一套系统的官办儒学教育制度,广建校园,使科举与官学教育紧密结合,士子经政府选拔合格后入学,岁考优良者可获科考资格,有望成为士绅一员。

《明史•卷46》记载,朱元璋指出“治国之道,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洪武二年,朱元璋诏令全国府、州、县均置办学校,学员定额,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学生称『生员』,别称『秀才』,因享受免费膳食待遇,又曰“廪生”。府学设教授一员、训导四员,州学设学正一员、训导三员,县学设教谕一员、训导二员,教官受政府考核,皆食朝俸。洪武二十年,由于士子增多,又令增广生员,数量不限,但增广生员不再享受廪膳待遇;宣德三年,规定招收『增广』生员与『廪膳』生员等数额,正统十二年,复增『附学』生员,选拔自军民子弟俊才。晚明大史学家顾炎武曾统计明末生员数额:“合天下之生员,县以三百计,不下五十万人”。 学校每年举行岁考,考试成绩优异者获得『乡试』资格,成绩特差者则降为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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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监一角

其次,中央设立最高学府­-——京师国子监(初称国子学),监生分为举监、贡监、荫监、例监。洪武八年至二十六年,又增设中都国子监,存续19年。永乐二年后,设有南、北两京国子监,且终明未变。成化元年,两监学生高达一万九千余人;规模达到空前,岁考成绩优秀者获入朝为官资格。

清袭明制,地方学校制度与明大体相同,细节略异。清代只设京师一所国子监,南京国子监被改为江宁府学。乡试、会试、殿试的制度与明无较大差异,会试中榜为举人,会试中榜为贡士,殿试中榜为进士。

康有为估计清末全国童生(未考取生员之前的读书人)达到二百万人。可见,明清两士子的规模都是空前的。

科举选拔的举人、贡士、进士以及明朝监生只有一部分人入朝为官,余下的群体则成为士绅的一份子,也有人称之为『士大夫阶层』。至于生员因尚不能踏入仕途,是否并入士绅阶层,目前尚有争论;清朝监生,有名无实,亦需科考或捐赀获得入仕资格,因此同生员一样,学者亦持不同意见。

清朝后期,政府为减轻财政压力卖官鬻爵,百姓通过捐纳获得士绅身份,便产生了所谓的异途士绅,这是合法的政府性行为,晚晴不少人通过此种途径获得士绅地位,但正途的士绅身份要高于异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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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科题名榜

士绅阶层的特权

士绅的特权不但受法律保护,也被社会所接受,顾炎武曾指出士绅“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齿于衣冠,得以礼见官长,而无笞捶之辱”。

政治特权

地方官必须以礼相待士绅,且士绅见地方官不必下跪,士绅被告时,地方官不得私自处理,需先通报本地学政,且士绅本人不需出庭,可由家人代替,士绅犯类如鞭笞轻罪,可纳赎;犯中度罪(杖一百之内),仅免职处理,犯重罪时革职后方可按常人身份发落。这一层面上看士绅地位与官员无异。

身份特权

贡生被允许设立牌坊,以示身份尊贵。此外,无官职的举人、贡生、监生则被尊成为“老爷”,而且士绅服侍有严格要求,用以彰显不同于普通百姓的身份。

经济特权

自古以来就有免除士绅徭役的先河,明清政权相继沿袭了这一制度。举人、贡生、进士、监生、生员等人根据其级别,往往给于不同程度的减免。此外,士绅还有“生员之家……除本身外,户内优免二丁差役”的待遇。

抗震救灾时,士绅能够得到更多照顾,如,明正德十六年,南宁府按照人们身份等级开仓发粮, 乡宦、举人、监生每户3石,生员每户2石,普通百姓每户1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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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古碑

此外,士绅利用其独特的社会地位,往往超越法规谋取不正当利益,除偷税漏税外,士绅常与官员、富户相互勾结,谋取私利。如,明代许多地主将土记在士绅名下,1567年仅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地就曾査出这种田产将近200万亩。士绅的社会义务

俗话说,君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这个士大夫不仅指官,指的更是那些,散布在地方基层的士绅阶级。在社会生活中,士绅们的地位常常以各种外显的利益而区别于平民。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工益事业的管理以及传统文化的传递等。

士绅经常在乡里主持或筹办公益活动,如主持社仓(民办公益储粮组织)、编纂县志、赈灾扶贫、宗祠维护等社会活动多有士绅参与,在无政府组织的乡下地区,士绅往往成为这一地区的领袖。

以社仓为例,社仓的管理工作基本上为士绅运营,主持社仓策划及募捐等工作,明万历年间大学士沈鲤《社仓条议》记载,士绅在社仓工作中身居要职。

“世有治人、无治法,法之善者,全籍得人以相助为理。今拟各里先推举好善而公正、老诚而精敏者绅粉士民十余人,立为社

正二人、社副四人、社干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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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古bao堡

结语: 士绅是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阶层,统治者赋予士绅政治、经济特权以及社会其它权利,使之打通庙堂与乡野的联系,对地方统治的维护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士绅阶层虽有不法之举,但总体上以儒学为思想导向,协助君主管理封建王朝,促进了封建社会的稳定,有人曾指出:“传统社会中的士绅在经济上是封建剥削者,政治上是现存封建统治秩序的维护者,文化上是传统儒家思想的代表者。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者正是依靠地主士绅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这也正是明清两代士子孜孜不倦追求“优越的寄生阶层”士绅身份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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