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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四(高速安全距离)知识点

2018-10-05 06:04:36 网络整理 阅读:170 评论:0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减,但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米。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警报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科目四(高速安全距离)知识点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警报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里。最后祝您一路驾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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