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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偷电动触电身亡家属索赔20万,死者为大何时成恶意索赔借口

2018-08-04 10:33:19 网络整理 阅读:134 评论:0

日前武汉某居民区发生了一起电动车漏电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在此事件中,,受到伤害的既非车主一位路人,而是贪慕不义之财的窃贼。

据车主张某回忆,由于老小区设施陈旧,平日充电时一般都用线路将电源从家中引出,直接连到楼下的电车上;事故发生时也是在照常充电。但由于当天夜晚曾下过雨,导致线路老化漏电,由此才导致窃贼触电身亡。

窃贼偷电动触电身亡家属索赔20万,死者为大何时成恶意索赔借口

事后,窃贼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张某私拉电线严重威胁他人生命安全,且在窃贼偷车时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因此要求赔偿各类损失共计20万。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与此类似的事件还有数日前的窃贼坠楼事件,一对夫妻上班时接到小区保安电话,称家中遭遇入室行窃。当两人赶到警局了解情况时,却被窃贼家属纠缠索赔。称窃贼行窃后手扶护栏翻出阳台准备前往下家时,由于护栏质量问题导致其坠落身亡。由此向警方报案要求追究夫妻二人法律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出于好心,两人表示愿意给予少许补偿聊表心意,但窃贼家属却始终要求高额赔偿,直到警方出面制止才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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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此类的案例不胜枚举,从窃贼受到屋主喊骂跳楼身亡,到窃贼被屋主追赶投河溺毙。但凡有窃贼因故身亡,其家属必然回想被窃者提起高额索赔,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大多数时候都会予以批准。毕竟“死者为大”的观点早已深入人心,也许在某些看来,无论罪犯烧杀抢掠奸淫偷盗,只要他在犯罪过程中意外身亡,受害者就要向其支付赔偿,无论其生命财产安全是否曾受到威胁。由此有网友提出观点,“当发现家中有窃贼光顾后,请不要叫喊和制止,而应谨慎的进入其视野,表明自己没有恶意,避免其受到惊吓心脏麻痹。同时为其提供烟酒食宿等人道关怀,待其行窃结束后,要恭敬地将其送出正门,以免翻窗导致坠楼。事后不要追赶和报警,以免其逃跑途中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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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观点虽充满荒诞讽刺意味,但却足以表明网友对诸多案例判决结果的不满。原本便是如此,身为蒙受财产损失的受害者,不仅无法拿到补偿,却还要保护窃贼的生命安全,为其死亡承担责任;何等荒诞可笑。而身为窃贼家属,教育出如此会残渣不仅不知羞耻惭愧,反倒恶人先告状向受害者敲诈钱财,这恐怕已不是缺乏法律意识和道德败坏所能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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