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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一男子驾车将人撞伤,对方要求他老婆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2019-12-15 12:54:28 暂无 阅读:591 评论:0

丈夫驾车将人撞伤,伤者认为其妻子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并将夫妻二人诉至法庭,要求赔偿损失,那么丈夫肇事,妻子是否应否埋单呢?前段时间,海安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

前不久,吴某驾驶三轮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到海安南城街道某路段时,所驾车辆右前侧与经过该路段同方向的曹某身体左侧发生碰撞,导致曹某跌倒受伤脑内颅肿等骨折,最后评定十级伤残。

南通一男子驾车将人撞伤,对方要求他老婆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事故发生后,吴某先后垫付了4万3千多元,保险公司垫付了3万4千元多元用于曹某的治疗。曹某认为肇事车辆是吴某及其妻子的共同财产,吴某又是驾驶员,因此吴某及其妻子应当对自己损伤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视频资料中看到吴某当时是驾车去岳父家里修理房屋,行为属于家庭生活中所发生,所以发生的侵权行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随后曹某将吴某及其妻子二人诉至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7万余元。

南通一男子驾车将人撞伤,对方要求他老婆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吴某本人驾驶车辆,在本案的所有证据综合以后,无法证明吴某是为家庭经营性行为而撞伤曹某,这种情况下要求吴某的妻子承担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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