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据面前,两人老老实实的交代了实情。原来,两人从来宾上高速,准备回桂林,车后座5人,都是涛某的小侄女,其中3个是刘某的孩子。
开到柳州时刘某感觉有点累,但又不想停车休息,便将车交由涛某驾驶,自己到副驾驶休息,但涛某并没有取得驾驶证,也没有任何驾驶经验。
【同期声】广西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邓磊
你知道把车给没有证件的人开
也是违法行为吗
知道
知道为什么还要这样做
一车都是小孩子
还是自己的小孩
这么冒险的事情你还给他(涛某)做
你完全不顾她们的生命安全
这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
你知道吧
你这个情况也是要接受处罚的
最终,涛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2000元罚款和15日以下拘留,而刘某把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和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也将面临200元罚款和15日以下的拘留处罚。目前,案涉案人员已被相关部门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