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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食堂用餐起争执,萍乡一男子铁耙打伤2同事被判刑

2020-04-20 15:49:06 暂无 阅读:1179 评论:0

同事小事起争执 拳脚相向获刑

公司食堂用餐起争执,萍乡一男子铁耙打伤2同事被判刑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法院依法判决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据悉,陈某、梁某、张某均为某公司的职工,一日在食堂用餐时,双方发生争执引起肢体冲突,张某因和梁某相熟便上前拉架,结果三人扭打在一起,很快被旁人劝开,三人均未受伤。之后,陈某认为梁某不会放过他,便寻了一铁耙去追梁、张二人,打倒张某后遇见手持铁铲赶来的梁某,与梁某对打过程中陈某趁机朝梁某头顶砸了一耙,导致其当场血流如注,旁人立即将几人送医救治,该事也被公安介入处理。后经鉴定,梁、张二人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陈某自己也受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陈某应依法惩处。陈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另外陈某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为维护公民人身权利,打击犯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起不起眼的小事,加上好勇斗狠的冲动,引发不必要的纷争,终导致打输的住院、打赢的领刑的恶果,可谓皆为输家,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在处理问题时相互体谅,相互尊重,退一步必定能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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