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负责人将收资源税解释为贸易保护政策,然而这种说法他自己也觉得不合理。随后,记者和司机们来到了辉县市资源运营管理局。
既然是收税,就应该有相关的政策依据,但从始至终,这位任局长也没有提供相关的文件。随后,,记者表明了身份和来意,但这位任局长却突然变了脸,把记者推出屋外。
辉县市资源运营管理局到底在担心什么呢?国家对资源税有明文规定,税款应该在资源的开采源头收取,为何辉县市资源运营管理局要向过路车辆再收一次?雁过拔毛,过路就是三百,这种收费方式又是遵循何处规定?矿产资源管理局不具备代扣代缴税的主体资格和行政收费权,又为何敢自制票据,自定标准收费?动辄成百上千的税收,这么多的税款是否上交国家税务?最后又进了谁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