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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法官强制扣划抚养费 解开心结为孩子

2020-07-05 06:32:19 暂无 阅读:1534 评论:0

强制扣划抚养费 解开心结为孩子

萍乡法官强制扣划抚养费 解开心结为孩子

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追索抚养费的案件。

2017年2月,刘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与于某离婚,且双方婚生小孩由于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但判决生效后,刘某并未支付抚养费,双方多次沟通无果,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年期间的抚养费共计25200元。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材料。因刘某认为自身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于某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则孩子可以变更为刘某抚养,且同意抚养费自理。执行人员耐心地向刘某进行了释法明理,以解除其内心的疑惑,但刘某仍坚持认为不应由其支付抚养费。同时,根据网络查控系统的查询结果反馈,刘某的银行账户中有足额可履行的银行存款,执行人员立即冻结了刘某足额的银行存款。因刘某并没有自动履行的意愿,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进行了强制扣划。当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时,执行人员通过电话让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均表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后续会保持良性沟通。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来源:萍乡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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