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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竹”走远了,落下的问题怎么办?(6)

2018-09-17 18:56:41 网络整理 阅读:165 评论:0

结合《..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业主按规定交纳了物业管理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则有义务及时对业主建筑物共有部分进行检修。若物业未尽其义务,则应该对发生的损害负相应责任;此外,若险情有可能超出合理防御范围,物业公司应提前告知业主转移贵重物品,避免造成损失。险情发生后,物业公司应积极应对,并通知业主。

问:上下班途中,遇台风发生伤害,属于工伤吗?

答:视情况而定。

一、如果走路上下班,被大风刮倒致使受伤;或雨天路滑摔倒;或被洪水冲走溺亡;或遭遇被台风刮倒的物体(含树木)砸伤(亡),这些情形不属于工伤。这种伤亡,可向负有责任的主体追究侵权责任。

二、如果是骑自行车或坐公交车或自驾车上下班,在途中因台风导致交通事故,属于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问:上下班途中,遇台风时,参与抢险救灾导致伤亡;休假期间抢险救灾受伤,属于工伤吗?

答:视同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见义勇为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机构确认和评定伤残等级,由社会保险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当然,是不是见义勇为,应由相关部门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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