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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家校共育”边界遏止“家长作业”(2)

2018-10-03 10:19:12 网络整理 阅读:158 评论:0

稍稍研究不难发现,所谓家校共育,就是充分发挥好家庭、学校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把孩子培育好。在这一关系中,家庭和学校虽然共同目的都是把孩子教育好,但职责却并不相同。家庭的职责,在于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陪伴孩子健康成长,并配合学校、教师完成对孩子的教育。而学校、教师的职责,应该侧重于确保孩子在学校接受良好教育、养成良好品质、健康快乐成长。在这一过程中,学校教育为主家庭教育为辅,二者缺一不可。

但长期以来,在具体实践中,虽然“家校共育”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并被运用于各地的实际教育教学当中,但到底哪些事情或方面是学校或老师必须要做的,哪些是家长应当协助的,或者哪些是家校商量后确定的,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甚至缺乏起码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加上其他因素促使,“家长作业”便很容易出现。

直白一点讲,“家校共育”的边界一直没有被很好厘清,才是“家校共育”走形变味、家长被要求过多超范围做事,进而一定程度上成为“编外老师”的根因之一。而“家长作业”,则是家长作为“编外老师”不该额外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和和折射而已。

治病纠根,对症下药,方才又稳准又有力。因此,在遏止“家长作业”的问题上,最紧要、直接和急迫的一项工作就是要抓紧厘清“家校共育”边界。具体讲就是要针对不同地区,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在出台总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也要同步结合教学实际等,针对“家校共育”出台进一步明确家校责任和行事边界的指导意见或规定,让家校在教育互动中有准确遵循。

关于这一点,今年初民进四川省委向四川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的《治理“家长作业”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的集体提案中,就提出了厘清家校职责边界的明确建议,值得关注乃至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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