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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队”怀孕被开除?“排队怀孕”本不该陷入法理之争

2018-10-25 09:54:09 网络整理 阅读:124 评论:0

“插队”怀孕被开除?“排队怀孕”本不该陷入法理之争

资料图

为破解女教师扎堆生育的困局,某地一家大型集团公司创办的幼儿园出台“排队怀孕”制度,对申请生育二胎的女教师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根据得分高低排队,确定怀孕顺序,违反规定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一名女教师“插队”怀孕,被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该教师提起维权诉讼,要求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差额并进行赔偿,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10月24日《检察日报》)

稍有法律常识者都会知道,“排队怀孕”与法律相悖,但在一些用人单位负责人看来,自己有迫不得已的理由。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很多单位尤其是基本以女性构成的如幼儿园、中小学、银行等单位,快步进入女性扎堆生育的高峰期。客观情况是,女员工如果扎堆怀孕生育,势必影响单位正常运行。这也是每当“排队怀孕”新闻发生,都有人建议听听单位心声的原因。

这里,法与理似乎发生了冲突。在一些用人单位负责人看来,虽然从法律上讲员工有随时怀孕的权利,但从道理上讲员工应该体谅单位的难处。用人单位的苦衷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可是法律就是法律,道理再大也不能大过法律,不能骑到法律头上。“排队怀孕”的发生,可以看到,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依然任重道远。

陷入法理纠结的还有一些员工。有的员工认为,我管你单位有什么困难,反正怀孕和生育是我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做出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所以,总会有一些员工“插队”。而用人单位为了维护自己的道理,维护所谓的权威,也只有进行处罚,直至开除。最终闹得不开可交,走上了法庭。

其实,围绕“排队怀孕”的种种道理,并没有那么充分。于用人单位来讲,在人员结构上应该有一个梯次,大量员工都处在怀孕和生育的年龄段,虽然有二胎政策放开的问题,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员结构的不合理性。这种问题带有一定普遍性。不少用人单位“激动”起来,连年招人,招大量人,而一旦“冷静”下来,能够几年不招人,招很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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