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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阿姨事件”的真相,说清楚很难吗?

2018-10-26 21:09:26 网络整理 阅读:101 评论:0

“食堂阿姨事件”的真相,说清楚很难吗?

因为一个疑似“被学生钓鱼”的食堂阿姨,成都文理学院走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前情提要是这样的:

25日一早,微博网友爆料称,成都文理学院一名女学生在学校食堂吃饭时,因未带饭卡,让食堂阿姨帮忙刷卡支付。在将餐费微信转账给食堂阿姨后,该女生举报对方私收现金,导致食堂阿姨被学校罚款20000元,举报人则获得2000元奖励。

昨天下午及晚上,学校连发两份通报,核心意思是,“不存在上述事实”。

具体来看,在第二份通报中,校方称涉事商家“曹氏鸭脖”位于该校第一学生食堂内,10月18日,鸭脖经营者纪某某违反校方与食堂管理公司之间的管理规定,,擅自通过微信收取学生购买鸭脖款22元。但不存在舆情所言“对食堂阿姨罚款20000元”的事实,也不存在“对举报者进行奖励2000元”的事实。

一个“文理学院”,多少占了个“理”字,即便面对不对称、乃至部分失实的信息,有个宽广的胸怀和姿态,总好过板着脸的气急败坏。但即便很多老新闻人,看了这份通报,也还是对核心事实不明就里。

第一,就算鸭脖经营者纪某某不是该校员工,也不存在“对食堂阿姨罚款20000元”“对举报者进行奖励2000元”的事实,但学校是否处罚了纪某某?是“罚款”“奖励”这两个行为不属实,还是“20000元”“2000元”这两个金额有出入?此前网络流传的“严禁食堂窗口使用微信、支付宝,违反规定罚款20000元”的通知,是不是真的?

第二,通报在事实界定上精确到“月日时分”,且轻易追溯到涉事主体的姓名,那么请问,那个传说中“告密”的女学生,也是网友杜撰出来的吗?纪某某所谓违规微信收款被发现,究竟是食堂管理公司的“火眼金睛”、还是买鸭脖学生的“大义灭亲”?

遗憾的是,在食堂阿姨事件中,成都文理学院似乎误会了舆论的核心关切。是的,面对该校官网白纸黑字《关于发动学生共同监督食堂窗口收取现金的通知》等旧闻旧事,我们关心屡被吐槽的高校食堂管理流弊,我们关心一个好心员工在人情通融之下的命运转折,但我们更关心的是,究竟存在不存在这种损人利己、恩将仇报的举报和告密行为——把这个核心事实大大方方说清楚很难吗?

若是《农夫与蛇》的故事在高校食堂都能上演,那就已突破了大部分人的道德认知底线。钓鱼执法可恨,在于权力僭越程序正义,诱人违规、迫人犯罪;民间告密可诛,在于它割裂基本信任纽带,道路以目、风声鹤唳。说真的,设若举报事实属实,我也很心疼这个内心煎熬的姑娘:她的朋友圈,大概也就到此为止了。

当然,此事关乎学校声誉,校方即便清白无虞,瓜田李下的自说自话,恐怕也难以服众。何不如,让收钱的食堂阿姨(鸭脖经营者)和买鸭脖的大学生出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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