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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受保护的权益有哪些?试用期可以随意延长吗?

2018-06-10 06:27:30 网络整理 阅读:70 评论:0

近年来,职场上的离职率和跳槽率是直线上升。但不管是从新求职还是企业挖人跳槽, 对于职场人来说,试用期永远都是躲不过去的门槛。尤其是对于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来说,企业延长试用期甚至是“白用功”的现象更是常见。今天,小职就和大家好好聊聊求职者们在试用期内该如何受到法律保障!

“试用期”受保护的权益有哪些?试用期可以随意延长吗?

先“试用”后签合同

试用期期间,双方已经自然的形成了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一旦建立,双方必须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双方存在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也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了。而且如果一个月内用人单位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责任。

试用期可以随意延长吗?

试用期既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里的内容,理论上是可以延长的,但是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自愿;二是不得超过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上限。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受保护的权益有哪些?试用期可以随意延长吗?

“零工资”试用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不得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其中“最低标准”是我国劳动法律对试用期工资标准的底线控制,属于法律强制规定。所以,只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零工资”协议是不合法的。未及时支付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试用期”受保护的权益有哪些?试用期可以随意延长吗?

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最后,小职提醒大家一定要小心不良企业,对于不良企业,一定要搜集好证据,,然后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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