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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多人进行“..乱” 17岁少女充当敲诈诱饵!包头大管家

2018-12-02 08:41:23 网络整理 阅读:80 评论:0

“仙人跳”跳进火坑 被告人后悔莫及

17岁的小雪(化名)来说,恢复自由身、参加明年6月份的高考是目前最为迫切的愿望,但由于她和她的同伙涉嫌敲诈勒索犯罪,他们的案件成为巴林左旗政法机关今年办理的两起典型恶势力犯罪案件之一,侦查、起诉、审理各程序都非常严谨,目前只能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

内蒙多人进行“..乱” 17岁少女充当敲诈诱饵!包头大管家

由于被告人小雪是未成年人,11月28日,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小雪等4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在案件侦查期间,四被告人供述以“仙人跳”的方式实施了6起敲诈勒索行为,因其中2起案件的受害人没有找到,检察机关认定了4起。

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某生通过微信认识了被告人小雪,王某生明知小雪是未成年人,仍然怂恿、引诱小雪从事卖淫活动,后小雪同意。2018年3-4月,王某生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为小雪联系嫖客,自己从嫖资中抽头渔利。据王某生供述,由于介绍卖淫所得钱数较少,难以满足自己的欲望,他遂与同案被告人王某磊、李某飞、小雪决定实施“仙人跳”。由王某生通过网络联系嫖客,在小雪与被害人实施卖淫过程中,团伙其他3人分别冒充小雪的哥哥、男朋友到场,对被害人实施威胁、要挟,迫使被害人交出金额不等的财物。在检察机关认定的4起敲诈勒索案中,被告人既遂3起,未遂1起,敲诈勒索人民币11500元。在此期间,4被告人还聚集其他2人进行了..乱活动。

内蒙多人进行“..乱” 17岁少女充当敲诈诱饵!包头大管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生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被告人王某生、王某磊、李某飞、小雪构成犯敲诈勒索罪,被告人王某生、王某磊构成聚众淫乱罪。公诉机关同时指控,被告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形成较为固定的组织,以暴力和威胁、要挟为方法手段,在本地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地区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属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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