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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乐清这个嚣张的涉黑团伙覆灭啦,40人被判刑(2)

2018-12-07 22:35:44 网络整理 阅读:98 评论:0

这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陈康旭为其取名为“群英会”。

打压对手称霸一方

打压对手称霸一方

该组织成员统一认陈康旭为“老大”,服从陈康旭的领导和管理。陈康旭还制定了帮规,要求成员绝对服从,平时有事随传随到,做事有胆量,不能触碰..,并为部分成员统一租住房子,将..、刀具等作案工具交给成员分别保管。

为获取组织成员的信任和拥戴,陈康旭还安排部分成员到其参股的KTV、沙场等场所上班,负责看场、监督账目等工作并领取报酬。成员犯罪刑满释放后,陈康旭会亲自或派人接送并发给生活费;生活上遇到困难,陈康旭会积极帮忙解决。对于不服从指挥的成员,陈康旭轻则责骂、训斥,重则殴打、疏远。

为攫取非法利益,陈康旭及其组织成员充分利用其组织在虹桥、蒲岐、南岳一带的威慑力和影响力,聚众..,抽取头薪,并插手当地的建筑工程、KTV等行业,先后获得两家沙场的干股,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打压同行业竞争人员,迫使同行业人员不敢参与竞争,垄断当地的沙子生意。

陈康旭及其组织成员通过插手他人债务纠纷、暴力威胁蒲岐一带工程项目投标方等手段进行勒索,被害人出于对该组织的恐惧,被迫支付财物。陈康旭将非法获取的利益一部分作为组织成员好处费,一部分用于自己挥霍,形成了“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运行模式,严重扰乱、破坏虹桥、蒲岐、南岳一带的经济、社会秩序。

为了树立威信、打压对手、称霸一方,使其势力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壮大,陈康旭及组织成员使用暴力、恐吓、威胁或其他手段,经常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敲诈勒索、聚众..、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显示其不容挑战的地位,陈康旭及其组织成员对举报其违法犯罪或有不同意见的群众,多次通过蒙面持刀砍人、放黑枪、打砸财物等暴力行为进行报复,给当地群众心理造成极度恐惧,人身安全感急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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