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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身份证牵出一个拐卖智障妇女犯罪团伙,主犯获刑10年(2)

2018-12-18 12:36:46 网络整理 阅读:182 评论:0

通过身份核查,民警们发现该男子叫朱某喜,48岁,曾因绑架、容留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过,是刑满释放人员。那名女子所用身份证件并非本人,身上也未找到任何能证明其身份的物品,面对民警提问表现出明显的不配合,始终一言不发,一时无法确定身份。

进一步接触后,民警们感到女子精神上有异常,疑似患有精神疾病。最重要的是,两人明明是同行人,可朱某却连女性同伴的真实姓名都说不出来。且对关键问题避而不谈。

根据经验,民警们判断该朱有重大拐卖妇女作案嫌疑,考虑到这名女子极有可能是受到胁迫不敢与民警进行交流,办案民警将两人分开,单独对其做工作。

一张身份证牵出一个拐卖智障妇女犯罪团伙,主犯获刑10年(2)

一个汉堡打开紧闭心扉

即使是由女民警单独询问,该女子也始终一言不发。

“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此时,一直默不作声的女子终于有了反应,轻轻点了点头。民警立即在车站里为她买来了汉堡和咖啡。

果不其然,那名女子拿着民警递给她的汉堡,好像突然清醒了似的,跪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在简单吃些东西之后,女子开始断断续续说起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这名女子与人交流十分困难,叙述事情颠三倒四,连自己的姓名和家庭情况也说不清楚。办案民警们耐心询问,一点一点将片段信息汇总,终于将事情的经过整理了出来。

女子讲述,她是湖南人,离婚之后和家里闹别扭离家出走,准备去广州打工。刚出广州火车站就遇到了一个陌生男子搭讪,该男子以帮忙介绍工作为由,将她骗到了一个出租屋内,把她交给了一个“老板”后就离开了。随后那名“老板”以找工作需要报名费为借口,将她的身份证以及身上仅有的1000余元钱全部骗走,并以各种理由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不允许她离开出租屋,不给她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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