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行为在造成了重大损失并且被大量媒体关注之后,总会有类似的现象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头来,然后人们仿佛刚刚发现自己身边原来有这么多的“无法无德”的人存在:就像是高铁霸座的,干涉公交司机开车的,花样碰瓷儿的,幼儿园虐童的,以及大学生受骗受害的,等等。
事实上,在这些事情被揭发出来之后,在一些媒体目光没有关注到的地方,还会有人将这些事情变本加厉的“实施”,对可能产生的恶劣后果毫不在意。
为什么?我有一些猜测。
一,个人意识强,些许鄙视的目光比不上自己的“收益”。
做那些失德之事的人,多属于个人意识特别强的人,他们不会在意别人的目光和看法。而且来说,一般情况下也并没有造成自己无法承受的后果,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因此获利(优先权、特别的关照等),所以为什么不呢?
至于违法?呵呵,自己一届平头百姓,怎么会违法。
二,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