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追回拖欠款3900余万 山东公安机关严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2018-12-24 18:46:55 网络整理 阅读:134 评论:0

齐鲁网12月24日讯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近年来,山东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依法打击处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事件,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作来抓,部署全省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有效遏制了恶意欠薪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在打击欠薪逃匿、追缴被拖欠工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今年1-11月,山东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1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案件涉及被拖欠工资人员4500余人,通过立案查办追回欠款3900余万元。

追回拖欠款3900余万 山东公安机关严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王某某“人间蒸发”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被批捕

2018年4月25日,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公安局移送线索:2015年8月3日至2016年3月在高唐县某社区新农村改造工程施工中,山东某实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高唐项目负责人王某某拖欠李某某等人工资款99.3万余元,现该王无法找到。

接报后,高唐县公安局即开展调查并查明:该高唐项目负责人王某某自2015年8月3日至2016年3月承接该社区新农村改造工程施工中,拖欠李某某等18名农民工工资共计99.3万余元,后经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并逃匿。高唐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6月28日,将该王抓获并刑事拘留。7月12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

李某某“躲猫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批捕

2018年6月8日,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根据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移交案件线索立案侦办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经查:2017年4月李某某与某太阳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李某某出资,该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建设太阳能科技孵化基地项目工程。该项目于2017年5月开工,后该李先后与庞某、饶某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其支付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但该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近100名务工人员总计约170万元劳动报酬,在泰安高新区劳动监察部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仍未支付,并采取改变住所地、更换手机号码等方式躲避支付。8月23日该李被抓获并刑事拘留,9月6日被批准逮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