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一辆电动车
改装后停放在楼道里充电
有一天,车子突然起火酿成了火灾
你知道自己要负什么责任吗?
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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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广西南宁长堽路四里一自建居民房里发生火灾,造成一家3口人丧命。经调查,火灾由改装电动车在充电时起火引发。
前些天,南宁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21岁女孩詹某作为电动车使用人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担责80%,赔偿160.97万元;自建居民楼房东梁某因未设置必要消防设施,担责20%,赔偿37.24万元。
事故是怎么发生的?
这个案件,为什么法院会这么判呢?
咱们来简要回顾下
时间回到2016年8月11日凌晨5时55分,当时,邓某已像往常一样早早外出卖货了,妻子谢某正带着一对儿女酣睡。突然,他们所住的七层自建居民房发生了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