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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月嫂病染婴儿,看看顺义法院咋判的?

2019-01-18 08:37:33 网络整理 阅读:144 评论:0

本报讯(记者 侯威)“月嫂感冒带病上岗,不料新生儿感染疾病。”北青社区报记者昨日获悉,家住北京市顺义区的王某,认为月嫂感冒期间照顾新生儿导致孩子得肺炎,并引发更严重疾病,遂将月嫂所属单位康月(北京)国际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月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认为,康月公司应对婴儿生病担责,判决其退还服务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共计2.3万余元。康月公司不服,提出上诉。1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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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据了解,2018年1月15日,王某顺产生下二胎女儿,考虑到家里老人照顾不便,经朋友介绍,与康月公司签订《康月月子会所入住》合同,由月嫂刘红(化名)进行照顾。入住第一天晚上,王某发现刘红晚上有打呼噜的问题,提出想更换月嫂,后考虑到刘红干活勤快,对孩子照顾也周到,王某准备再观察几天。

接下来的两天,刘红出现了感冒的症状。“她不停地打喷嚏、流鼻涕,而且越来越明显。”随后,,王某第二次提出更换月嫂,康月公司人员回复称,临近过年,没有可更换的月嫂。

在王某的再三要求下,康月公司的护士代替月嫂照顾了她们母女二人两天。但王某发现,女儿已经开始频繁打喷嚏,她赶紧带孩子到医院就诊,结果被确诊为肺炎,并导致心肌受损,并发心肌炎、心动过速等。

庭审中,王某激动不已,几度落泪。她称,原本她和康月公司约定的月嫂并非刘红,入住之后才得知原来的月嫂不能前来照顾,临时找了刘红。她怀疑刘红和康月公司之间并无劳动合同关系。

“刘红生病之后,康月公司也没采取任何措施,是在我的要求下才带上口罩照顾婴儿。”王某说:“感冒传染性很大,在重感冒的情况下,刘红每天抱着我女儿喂奶、睡觉,时刻不离,我女儿怎么会不生病。”

对此,康月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刘红在公司已经服务两年多,基于信任的基础,双方只有口头劳务合同关系,没有书面协议。此外,“感冒类型有很多种,不是每一种感冒都能传染,也不是接触了感冒的人都会被传染,传染的概率只有50%。”康月公司代理人坚称,婴儿感冒与月嫂感冒无关。

因庭下调解无果,法院将择期宣判。

编辑/文达

标签:月嫂 婴儿 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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