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欠款15万元“隐身”三年不还,江门一“老赖”被拘留

2019-02-01 16:40:24 网络整理 阅读:142 评论:0

文/羊城派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牟玉春 黄海磊

江门恩平一男子练某欠债15万元隐身三年成“老赖”,近日,准备回家过春节的他,一现身即被控制,鉴于他不履行生效判决,江门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他作出司法拘留15日及罚款500元的决定。

欠款15万元“隐身”三年不还,江门一“老赖”被拘留

图文无关

2014年12月29日,练某因生意周转急需资金,向朋友梁某借款人民币15万元,并立下《借款借据》,期限为2014年12月29日起至2015年5月29日止,练某用其名下的一辆奥迪A4L作为上述借款的担保,借款期间,梁某可以无偿使用担保物。但借款的第二日,其轿车已被广州一家担保公司开走。该笔借款期限届满后,,练某一直没有偿还借款本金给梁某。2015年11月25日,恩平法院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支持了梁某的诉求。

判决生效后,练某并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而是以打工为名多次辗转惠州、河源等地,隐身不见。今年1月24日,练某乘坐汽车从河源返回恩平途中,被网络布控系统识别身份,随即在家中被江门恩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拘传。经告知法律义务和责任后,练某拒不履行判决,恩平法院最终作出决定,对他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元。

1月31日上午,练某的弟弟来到法院,经与申请人协商,现场还款5万元,并以练某弟弟名下的一台轿车停放在恩平法院做担保约定还款协议,在两个月内继续还款5万元,剩余本金5万元、诉讼费5170元及利息4万元将从第三个月起,于每月15日前还5000元,直至还清所以欠债。今天上午,练某签下一纸保证书后,江门恩平法院依法提前对他解除司法拘留。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杨逸芸 实习生 王桂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