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时
肇事司机却称
这起案件发生在2月4日11时41分许,在包头市,陈某某驾驶车辆沿林荫路由南向北行驶到与钢铁大街交叉口北200米处时与由东向西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王某某发生碰撞,致王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某驾驶肇事车辆逃逸。
伤者家属于2月4日16时许到包头市昆区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报案。伤者家属称有路人提供了肇事车牌号,民警立刻联系车辆前来接受调查,经比对该车辆不是肇事车辆。
民警又于当晚19时许联系伤者家属指认事故现场并到医院对伤者做询问笔录。经过事故中队与昆区交管大队指挥中心缜密调查,锁定了肇事车辆及肇事司机。
肇事车辆驾驶员陈某某于2月13日下午来到事故中队接受调查,在调查初期陈某某拒不承认事故事实,说在当日是他看到了有一位老人倒地没人管,就拨打120电话救助伤者,,他在做好人好事,期间家属给他打过电话并表示感谢,企图逃避责任与处罚。
证据面前肇事司机
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在事故中队民警掌握的视频证据面前,陈某某终于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随后民警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对肇事车辆驾驶员给予行政拘留10日,罚款1500元,记12分的处罚。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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