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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为祸一方,云南这些恶霸获刑!

2019-02-17 01:15:39 网络整理 阅读:81 评论:0

2017年11月份,大张、老康和小蒋在昆明万达广场租用了办公室,成立了“昆明万添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看起来似乎是个正儿八经的公司吧?可这个公司实际上对外以“万浩车贷”名义,吸引急需小额贷款的借钱人来办理车辆抵押贷款……

近年来,“套路贷”祸害了不少人。而类似的“套路贷”公司也远远不止这一家。近日云南连续开审多起操作套路相同的“套路贷”案件。其中一起案件最高判刑16年!大快人心!

他们这样敲诈12名车主

4人涉恶团伙昨受审

2017年11月14日,帅某将自己的蒙迪欧汽车作为抵押,向“万浩车贷”借款3.6万元。还款时间约定为15天一期,6期还完,利息按照每1万元月息900元计算,每10天还一次。

签了合同后,车贷公司的人在帅某车上安装了GPS,但要求帅某支付3000元,包含1200元的GPS费、800元安装费以及1000元还款保证金,因此帅某实际拿到手里的借款只有3.3万元。

2017年12月17日,帅某没有还款,“万浩车贷”的人找到帅某,要求他支付1万元的拖车费,还要支付7.2万元违约金,如果凑不出钱,就要把帅某的车卖掉。后来,“万浩车贷”的人直接将帅某的车卖到珠海。

2018年1月8日,帅某找“万浩车贷”赎车,对方答复:只要凑齐8.3万元,还是可以把车赎回来的。帅某只有支付了8.3万元后,才把自己的爱车赎回。

前前后后,帅某为赎回他的汽车,支付出了12.9万余元。

除了帅某外,还有另外11名被害人也遭受到“万浩车贷”团伙设计的“套路贷”陷阱。

他们的具体套路是这样的:

借款人提供车辆作为借贷抵押

“万浩车贷”审核后放贷,

并在放款时,扣除多项费用,

借款人实际到手款项与借款金额不同。

而且借款人要签署“万浩车贷”提供的借贷合同

承诺承担苛刻严格的逾期责任:

一旦逾期,借款人要承担高额违约金,

“万浩车贷”有权拖车。

一旦拖车,

“万浩车贷”将索要高额拖车费和上门费,

并要求借款人一次性还清所有本金

并支付各种费用。

2月14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公开审理这起“套路贷”涉恶团伙案。

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为祸一方,云南这些恶霸获刑!

公诉机关认为:4被告人在借贷关系中,以拖车行为索债,进而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逾期费用,其行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特征。4被告人属于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

因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日宣判。

10人团伙

藏匿抵债车辆敲诈勒索

类似的事情还有。2月12日,昆明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由刘莺、周海鸥、高广昌等10人组成的涉恶团伙案。这个团伙成立了“邦财汽车服务租赁部”,以类似的手段用“套路贷”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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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恶劣的是,这些人或者直接用事先准备好的备用钥匙将借款人车辆开走,并藏匿于公司事先租赁的仓库,这些仓库分布在昆明城郊结合部,有的仓库甚至在大理,以此为条件与借款人谈判,要求其承担高额违约金、拖车费、借款本息等费用,追债人员每次拖车,邦财公司均给予每人200元的拖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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