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琳出来工作一年多了,,现在长沙某公司的基层职工,但是在现在的公司与同事发生了数次争吵,职场生活并不愉快,这次她铁了心要离职了。下定决定后的她,写了慢慢2页纸的离职报告,然后到经理办公室申请离职。
在和经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说明情况后,经理不但脸色没有变得好看,反而更加地显得严肃。
经理说道:“我们公司专岗专人,你要是离职了,工作就衔接不上了,那这个损失我怎么负担的起?这样好吧,我们现在开始招人,招到人了你再离职。”无论张琳怎么说,经理都不肯让她现在就离职。张琳一想到还要忍受那么久的时间,心里就特别难过。
那么,我们从法律上来说,张琳有什么可以马上离职的好办法呢?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们可以来看看,公司有没有以下行为,如果有的话,员工是可以直接辞职,并且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第一种: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给付足额得工资,或者无故克扣工资;
第二种: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五险);
第三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这几种情况下,员工不需要提交辞职申请也可以离职哦~还会得到一定的工资补偿。
那么,像张琳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我们首先要排除用人单位,是否有刚刚说的三种情况,如果有,即可马上辞职。
如果没有,那么张琳在提交辞职申请后,最多只需要在用人单位停留一个月的时间,届时即使用人单位没有招聘到新的员工,张琳也可以直接离职,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