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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龙湖镇一村庄多家石料厂涉不法生产

2019-03-23 18:15:32 暂无 阅读:1522 评论:0

近年来,雾霾天色已成为恢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增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情况空气质量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田地。为此,河南省人民当局于2018年3月1日实施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旨在珍爱和改善大气情况,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家健康,推进生态文明扶植,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成长。

条例出台今后,各地均遵循执行,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然则近日有郑市龙湖镇村民却反映称,在郑市龙湖镇转脑沟村四周有多家石料厂历久生产,不光扰民,并且污染情况。

新郑市龙湖镇一村庄多家石料厂涉不法生产

(第一家石料厂)

3月19日,记者凭据群众的反映来到现场,行使无人机看到,仅在转脑沟村四周就有5家石子厂在生产经营,厂区内料堆不笼盖,无防尘围挡、生产线无喷淋、无吸纳举措,门口没有车辆冲刷设备。

新郑市龙湖镇一村庄多家石料厂涉不法生产

(第二家石料厂)

本地知恋人示知记者:“这些石子厂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因为离居民区近,起风下雨时就飞沙走石,严重污染情况”。

新郑市龙湖镇一村庄多家石料厂涉不法生产

(第三家石料厂)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划定: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企业该当采用减尘工艺、手艺和设备,接纳洒水喷淋、运输道路硬化等抑尘办法,落实矿山地质情况恢复治理有关划定;第五十二条划定: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发生扬尘的物料堆场该当密闭;不克密闭的,该当依法接纳响应的围档、笼盖、喷淋等抑尘办法。露天装卸物料该当接纳密闭或许喷淋等抑尘办法;输送的物料该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举措。

新郑市龙湖镇一村庄多家石料厂涉不法生产

(第四家石料厂)

新郑市龙湖镇一村庄多家石料厂涉不法生产

(第五家石料厂)

然而,上述企业对照该条例的划定并不达标,这么长时间以来依然涉嫌违法生产,是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照样明知近况却熟视无睹?

对此,媒体将持续存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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