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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 室内室外标准不同

2018-06-26 15:13:21 网络整理 阅读:96 评论:0

浙江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 室内室外标准不同

杭州建设者顶烈日在工地奋战 (资料图) 记者 吴元峰 摄

浙江在线6月26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 通讯员 楼春燕 闫磊)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浙江于近日下发《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决定适当提高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新的标准是: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与往年相比,,此次高温津贴适用岗位调整为室外作业和室内作业两类,概念更加清晰,容易理解,方便企业和劳动者把握。

该通知明确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通知还要求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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