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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看手机载着大人还“套娃” 电动车违法载人频现

2019-05-22 09:32:32 暂无 阅读:583 评论:0
骑车看手机载着大人还“套娃” 电动车违法载人频现

电动车后座上的大人抱着个孩子。

骑车看手机载着大人还“套娃” 电动车违法载人频现

驾驶人边骑行边看手机,还载着个大人。

昨日,记者在福州城区多条道路发现,在非灵活车交通违法行为中,电动车违法载人占了不小比例。

昨日11时许,记者在台江区交通路的一路段看到,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由东往西行驶,后座上载着一名中年女子,车上还载着其他物品。骑行中,这名骑车女子边骑边看手机,此时前方如有车辆倏忽窜出,后果不胜设想。在这段路,电动车违法载人不时显现,有的电动车一次性载了两个成年人,有的后座上的大人还抱着孩子。

在鼓楼区白马路、通湖路等道路,电动车违法载人的情形也不在少数。昨日11时30分许,在杨桥路与通湖路交叉口,3辆电动车并排停在一路等旌旗灯,车后座上都载了一名成年人。当电动车经由路口后,骑车人还不时回头,和坐在后背的人聊天。

一些市民对电动车载人的行为漫不经心,认为电动车设置了前后两个座位,就能够随意载人上路。这种概念其实是错的。

凭据相关划定,驾驶自行车必需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灵活轮椅车必需年满16周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非灵活车上道路行驶,违反划定载人,处以50元罚款。凭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治理法子》划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许可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该当使用平安座椅。

交警在常态化非灵活车交通违法查处中,对于违法载人的非灵活车驾驶人,将进行现场惩罚和教育,并要求搭车人员选择其他体式前去目的地。在平常路面执勤时代,民警经常发现部门非灵活车驾驶人违法载人被惩罚后,又持续搭载搭车人。

交警相关人士透露,惩罚不是目的,市民平安出行是最主要的,进展恢弘群众遵守相关司法划定,把行车平安放在第一位。(记者 林春长/文 陈暖/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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