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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83位农民讨回38万卖粮款

2019-06-20 12:40:13 暂无 阅读:1013 评论:0
法官为83位农民讨回38万卖粮款

6月18日,还未到上班时间,两位农民代表杜某、杨某就早早等在河南省社旗县法院执行法官宋兴林办公室门口,他们是代表83位农户来送感激信的。“感谢宋法官,帮俺们讨回拖欠4年的卖粮款!”两位农民代表连声申谢。

案件要追溯到2015年麦收时代,张某在社旗县某村创办粮食收购站,杜某、杨某等83位农民把辛劳打下的小麦卖给了张某,张某未付现金,而是给83位农民离别出具了欠条。

法官为83位农民讨回38万卖粮款

83位农民随后多次催要小麦款,张某却推三阻四拒不支出,无奈之下83位农民将张某告状至法院。社旗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作出判决,判令张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出杜某、杨某等83人小麦款共计380951.94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杜某、杨某等83人遂向社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较多,宋兴林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家庭及产业状况进行查询,却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产业,该案面临人难找、财难寻、惩处难等执行中的老迈难问题。厥后,法院干警经多方查询扣问,终于查到张某建有大棚、板房并涉及拆迁事宜,遂武断查封张某所建大棚、板房。眼看拆迁补偿款要受到影响,张某立刻到法院履行了悉数执行款,该案圆满执结,83位农民的正当权益获得了维护。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信员 赵栋梁 王新兵 焦范例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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