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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曲靖富源一男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2019-10-09 23:19:27 暂无 阅读:1937 评论:0

想开车,但又没有车怎么办?

没事,租一辆来开开!

开着却是过瘾了

可肇了事,那就悲剧了......

这不,在曲靖富源

一男子就干了这事

究竟把本身送进了牢房

【以案释法】曲靖富源一男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9月4日,富源县富村镇发生一路交通生事逃逸案。接到报警后,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变处理民警立刻赶赴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以案释法】曲靖富源一男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在对四周情况查询时,民警发现事变现场正好在一视频监控局限内。并经由调取监控视频获取了生事车辆的具体信息。民警立即与事变车辆车主取得关联,得知生事的车辆于本年6月份的时候,被罗平县一租车行以租代购的体式租给了刘某。

民警经由这一线索与刘某取得了关联。迫于司法和警方的压力,17时46分,刘某到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交通生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本来,当日刘某驾驶租来的云D8KXXX号牌小型轿车由富源县富村镇往富源县城偏向行驶,16时48分,当车行驶至升长线(升官坪—长底公路)富村镇境内K55+100米处时,与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吴某相撞,造成吴某经送病院急救无效灭亡。

【以案释法】曲靖富源一男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以案释法】曲靖富源一男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今朝,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刘某接纳刑事拘留的强制办法,案件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司法助读

凭据《..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之划定:造成交通事变后逃逸,尚不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平安司法、律例的划定,发生重大交通事变,组成犯罪的,依法穷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吊销灵活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变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吊销灵活车驾驶证,且一生不得从新取得灵活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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