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调整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1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收入 10
借:劳务成本 1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成本 1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0×25%)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
贷:盈余公积 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5
资料三:2014年6月5日,甲公司申请一项用于制造导航芯片技术的国家级研发补贴。申请书中的相关内容如下:甲公司拟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对导航芯片制造技术进行研发,期限24个月,预计研发支出为1200万元(其中计划自筹600万元,申请财政补贴600万元);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归属于甲公司。2014年6月15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了甲公司的申请,同意给予补贴款600万元,但不得挪作他用。2014年7月1日,甲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开始研发,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还处于研发过程中,预计能如期完成。甲公司对该项补贴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根据税法规定,该财政补贴款属于不征税收入。甲公司 2014年7月1日对上述财政补贴业务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银行存款 600
贷:营业外收入 600
【正确处理】
借:银行存款 600
贷:递延收益 600
借:递延收益 (600/24×6)150
贷:营业外收入 150
要求:(3)判断甲公司对财政补贴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判断该事项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如果属于调整事项,编制相关的调整分录。
【答案】①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②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无法区分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和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应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收到款项时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
调整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收入 450
贷:递延收益 45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0×25%)1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50
借:盈余公积 3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