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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启蕾博士的电子商务税收研究之路(2)

2018-06-05 18:42:23 网络整理 阅读:86 评论:0

第二.完善电子合同印花税税务管理。不仅明确规定电子合同 应该缴纳印花税,而且要明确电子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环节等。

第三.要对“虚拟物品”交易进行税务管理,对其提供的服务和销售产品征收流转税,针对其技术特征实行有效的税收征管;

第四.针对电子商务环境下涉外企业的避税与反避税问题,通过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登记和管理制度、建立涉外税收信息搜集库,加快高素质反避税队伍建设,依托高新技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有效解决目前严重的反避税问题。

第五.目前网络交易税收征管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信息不对称,即网络交易涉税信息的缺失收集。当前,税务机关应调查、分析淘网络交易的税源情况。

在上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网络交易的特点,税务机关制定和公布了若干法规和政策,1、2006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2、2008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3、2008年1月28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网络游戏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2008]21号)。规定网络游戏著作权转让暂免征营业税;明确了网络游戏消费卡销售收入和代售收入的适用税目税率等应税规定。4. 国家公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 》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八条:即“第二十八条 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所掌握的涉税信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本单位掌握的储户账户、支付或计入该账户的利息总额、支付或计入该账户的投资收益及年末(或期末)账户余额等信息”、“涉税信息提供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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