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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启蕾博士的电子商务税收研究之路(3)

2018-06-05 18:42:23 网络整理 阅读:86 评论:0

这些政策的制定实施,规范了网络交易的税收执法,促进了网络交易的发展,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另外,近年来,彭博士针对电商征管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迅速引起业内权威机构,专业人士的广泛关注以及认同,其中不乏国内著名财税机构TPsmart,著名财税专家 蔡昌教授。比如 ,关于目前,社会上有一种意见,主张对网络交易,通过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如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机构)代扣代缴税款(主要是增值税、营业税)。但彭博士分析认为由于我国的社会管理水平和税收制度等原因,暂不具备通过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代扣代缴税款的条件,避免了错误征管手段对经济发展本身的巨大干扰。再比如,2017年关于苹果强收“苹果税”的问题闹得沸沸扬扬,关于苹果公司在中国的这笔收入属于什么性质的收入?这笔收入涉及哪些税种?适用什么税目税率?在哪个环节进行税收征管?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无法找到直接答案。而彭博士通过分析认为,苹果税的收入方属于非居民企业,收入定性为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该按照收入额的6%缴纳增值税并相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同时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的10%缴纳预提所得税;对于苹果税的征管,通过与苹果公司谈判,要求在IOS应用内付费程序中添加一条资金流,直接按照消费者付费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税款,在消费者支付同时拨入国库或者一个专用过渡账户。彭博士对“苹果税”的税收经济属性进行了客观的符合逻辑的判定,并对如何进行税收管理提出了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在业界引起极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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