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984 年,是骚动而热烈的一年。
这一年的中国,下至草野,上至庙堂,到底发生了什么,才会给今天活跃的商业氛围、巨额的民间财富种下灵动的基因 ?
奥威尔的《1984》描绘了集权主义的恐怖,而真实中国的 1984, 却呈现了商业力量的初兴,一切看上去生机勃勃,因此 1984 年被中国媒体称为 " 企业家元年 "。
1954 年夏天,气候异常,长江全流域发生了百年难见的特大洪泛,湖北、湖南、江西等中国南方地区受灾惨重。
这一年,与工商界关系最密切的事件有:
9 月 2 日,政务院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对资本主义企业实行公私合营 ; 合营企业中,社会主义成份居领导地位 ; 合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计划。
9 月 20 日,一届..一次会议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国营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提出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 " 利用、限制和改造 " 政策。
自此至 1956 年底,中国政府用 " 和平赎买 " 政策,逐步将私营企业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 将所有制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努力使剥削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
就在这一年," 资本家 " 荣毅仁把自己的产业帝国无偿交给国家。经过这一轮 " 洗礼 ",产权改造完成,私营企业在中国不复存在。八十多万原私营企业主失去了产权,成为定期领取定息的被赎买者。
全国城镇个体劳动者 ( 后称个体户 ) 由 640 万人锐减至 16 万人——这十几万人较多散居南方,特别是交通不便的城乡犄角旮旯,从事一些修鞋修车之类拾遗补缺的小生意以养家糊口。个体经济从此不振,企业家作为一个阶层整体消失,中国 " 跑步进入了社会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