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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亿万富豪互撕,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揽“天价”官司(2)

2018-07-22 01:59:32 网络整理 阅读:202 评论:0

2015年1月5日,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SICC)投入使用。自此,新加坡将首次可以承接由国际大法官审理、可由外国律师代理的高价值、复杂的跨国商事案件。新法庭旨在将国际仲裁中最优质的仲裁实践与新加坡的法律体系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新加坡作为纠纷解决的国际中心的地位。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设立将被视为一项重要的里程碑,其与海运业参与者的联系也将日趋紧密。鉴于因商务合同产生的纠纷日益复杂,,加之海运业将不可避免地成为国际商事焦点,较之仲裁,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在解决跨境纠纷上将提供一种更具竞争力且更趋经济的选择。

为建立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SICC)法律架构,新加坡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本2014年10月7日于国会提出新加坡宪法(修正)法案和最高法院司法权法令(修正)法案一读。将允许新加坡法庭审理外国商业案件,因此新加坡可成为提供国际商业纠纷案件有关仲裁、诉讼和调解等服务的区域中心。

最高法院及国际商业法庭委员法官名单:

总统陈庆炎博士听取了李显龙总理的建议,于成立之日委任了两名新的高庭司法委员、首批五名最高法院高级法官,以及首批11名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国际法官。任何由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管辖的案件均将由独任法官或三名法官进行审理。

两名高庭司法委员:蔡利民 (任期两年)和符志福(任期三年)

五名最高法院高级法官:陈锡强,简廷照、赖秀珠、陈利明和翁安德烈,任期三年。

11名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国际法官:他们分别来自美国、澳大利亚(3名)、奥地利、法国、英国(3名)、香港和..。(任期三年)

注:司法委员和高庭法官有同等权力,但法官是常任的,司法委员则有特定任期。

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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