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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执法、办案,为什么需要商量?

2018-07-22 02:13:01 网络整理 阅读:193 评论:0

本文经 六品锦衣卫 授权发布

最近抓贼较多,给大家分享一下基层执法办案的怪现象。

抓了一个偷电瓶车的贼,零口供死不承认。拿出监控录像给贼看了以后,贼说:“这人和我长的很像,但不是我。”看着他无耻的样子,真想抽丫俩嘴巴子!但是时代变了,贼到了派出所,要伺候的比我爹还周到,所以,只能自己气的像气球一样离开。

六哥就TM爱死磕犯罪,抓了贼就要想尽一切办法把他弄进去(监狱)。

先请示了上级法制部门,把证据给法制部门一说,法制部门的答复是:先等等,我去和检察院商量一下这种证据能逮捕吗。要是逮捕不了,证据还不能起诉,这都算咱们的错案。

六哥和检察院的同志也熟悉,就直接越过了法制部门,给检察院的同志打了电话,又把案情和证据给检察院的同志叙述了一遍,检察院的同志答复是:先等等,我去和法院商量一下这种证据能判吗。要是判不了,案子诉不出去,这都算我们的错案。

一小时后,检察院的同志给六哥回了电话:兄弟,不好意思了,这种证据不扎实,法院不会接这样的案子,根本不能判刑,这种证据只能证明······六哥打断了检察院同志的话:好了,知道了,大哥,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六哥并没有把检察院和法院的反馈告诉法制部门,也没有直接把偷车贼放了,而是兵分两路,一路人去研判深扒小贼的底子,一路人继续利用警察唯一的审讯工具——嘴皮子和小贼展开较量。

结果,进展很顺利,六哥表现出要和小贼死磕到底的气势:不管多麻烦都要给小贼做人像比对鉴定,并当着小贼的面给负责此事的技术人员通了话,咨询如何操作。

同时,另外一路的好消息也传来,不仅比对出了一起监控更清楚的案件,而且录像显示小贼作案时就穿着被抓时的衣服,,更重要的是在他不供述的情况下,查出了小贼的前科记录,小贼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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