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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执法、办案,为什么需要商量?(3)

2018-07-22 02:13:01 网络整理 阅读:193 评论:0

谁敢担当?谁敢担责?别说“证据不足”,甚至案件有一点点的程序瑕疵,都会“疑罪从无”!

同时,一线执法就如同行走在刀尖上一般,每天与大量的“担责事件”密切接触,不管是嫌疑人“配合”的顺顺利利,还是嫌疑人“不配合”的死磕查证,总之基层呈现给“上级”的都是筛选多遍、洗净泥垢、即食可用的“成品佳肴”,并没有人知道美味鸡汤的背后要有“去肠烫毛”的恶臭。

所以,很多下派锻炼的“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的上级民警,才会发出阵阵惊叹:原来基层是这个样子的!

办案需要和上级“商量”,执法需要和舆论“商量”,这是一个怪现象!现在,一线警察对于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力,使用起来都诚惶诚恐、战战兢兢!所以,执法时也越来越多的提到的一个词叫:配合!

执法是一种强制力,就是要以摧枯拉朽之势铲平社会上的不公平,给他人以震慑的同时,让所有人在一个共同的规则下合理的生存。是规则必定会有约束,必定会让个人服从于大局,必定会让习惯了自由散漫的人不舒服,必定不会让所有人都满意!

而现在,执法都需要配合了,执法都需要让所有人满意了,这是一个悲哀!更是一线执法者的梦魇!

警察的职责是认真的执行法律,有徇私枉法的,不应该指责全体警察,而由职能部门去“废掉队伍中不适宜的人”;警察的职责是认真的执行法律,有法律让所有人不舒服了,不应该指责执法警察,而由全体人民去“废掉法律中不适宜的条款”!

办案需要“商量”,执法指望“配合”,说明一线警察被束缚的连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的勇气都没有!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人不是磨合好的机器,不是设定好的程序,是在一线执法的,总会有瑕疵和意外,而什么也不干的和躲藏于一线“肉盾”之后待收渔翁之利的,永远不会有错!

想要一线警察放开手脚,敢于执法,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除了有担当的领导“撑腰”之外,“无过错免责”和“非故意瑕疵免责”势在必行!

不要“再商量”、“再研究”了,就怕“再商量”几年,这少得可怜的死磕派警察也会被现实磨平了“尖牙”!

警察执法、办案,为什么需要商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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