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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如:行走的案例库

2018-08-19 05:22:20 网络整理 阅读:16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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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如:行走的案例库

今年7月2日,四川省洪雅县检察院要举行庆祝建党97周年活动。该院检察官张玉如穿上熨得服服帖帖的检察服,拿上准备好的252元党费,走出了家门。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在检察院参加活动了,因为还有3个月他就要退休了。

张玉如干过反贪、公诉、民行,承办案件2000余件,案例信手拈来,被同事们称为“行走的案例库”。“工作经验丰富,办案功力深厚,做事勤勤恳恳”是大家对他的一致评价。曾经,他用3000多个日夜的坚持换回一纸薄薄的有罪改判。临近退休,他总喜欢和年轻干警重温过去办理的老案子,讲述检察院的老故事。

1978年,老张踏上了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场,10年后,他转业到洪雅县检察院。一开始,法条的复杂与繁琐让初来乍到的老张有些不适应。“再使把劲儿,再用点力。”每天提前一个小时上班,,一有空就扑进法律条文里,短短一年,他就从一个连笔录都不会做的“新人”摇身变为办案骨干。

2003年3月5日,甘某因涉嫌贪污罪被洪雅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服刑三年后,甘某凭借新证据向眉山市中级法院申诉。眉山市中级法院依法将该案发回重审。2006年6月26日,洪雅县法院以甘某涉嫌贪污罪证据不足,改判甘某无罪。

从此,这个案件成了老张的“心病”:这不是办案考评加减分的问题,而是公平与正义的问题。在反复多次核查证据材料后,他发现法院采纳的新证据对财务的计算方法有问题,算法的错误直接导致涉案金额认定出现偏差,从而得出了无罪的结论。随即,洪雅县检察院向眉山市检察院提出提请抗诉意见,这一提抗就是整整十年!

静夜孤星、青灯黄卷,无数次核查涉案账目,无数次审查相互矛盾的鉴定意见,带着几十页审查报告,老张多次向眉山市检察院汇报,并向法院书面呈交有罪意见,逐一批驳无罪理由。同事们叹服:老张真是土地老爷的心脏——实心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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