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全县水环境,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县将于2018年9月1日起,对县城主城区、涉城镇、井店镇、更乐镇等区域内的住户征收污水处理费。那么具体怎么收?收多少?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征收依据
(一)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价经费〔2015〕110号)
(二)涉县物价局、涉县财政局、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调整和制定涉县县城及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涉价价字〔2018〕2号)
二、征收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