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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官员"空手套白狼"无本炒卖杭州8套房被判7年

2018-09-05 02:52:09 网络整理 阅读:111 评论:0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庞岚)今天,杭州市纪委监委官微“清廉杭州”发布了杭州市地税局原副巡视员李永明“无本炒房”的案例。李永明利用手权力,不出本金“空手套白狼”炒卖八套房屋,但是在一次性全款购买一套1150万元的豪宅时露出马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无本炒房——不掏钱只获利

地税局官员

18岁参军的李永明,退役后转业到杭州市下城区委组织部,因工作成绩突出屡次被提拔。从1998年7月开始,他在下城区财政地税局担任了八年主要领导,2006年5月,转任至杭州市财政地税局部门负责人,2009年,李永明被提拔为杭州市财政局党委委员、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2004年,李永明分别从杭州临江花园房地产公司和杭州神州房地产公司以6.5折到8折的优惠价共计购买了四套房屋,几年后转卖赚了一大笔。但是,低价购房毕竟自己还要垫资,李永明并没有这个经济实力。于是,他想到了一个更为“高明”的办法。2005年10月,李永明看中了紫庭花园的房子,便主动找到其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主常某,要求与他合作炒房。

“房子由我找,然后钱他出,一旦卖掉,我们两个来分。”常某有资金无渠道,李永明有渠道无资金,“优势互补”的两人一拍即合。

无本炒房,就是李永明打的如意算盘。在李永明的授意下,,常某出资211万余元全款买下了紫庭花园一套房产,三个月后,该房产出售,李永明从中分得一半利润75万元。

初尝甜头之后,李永明自然不愿意收手。2009年,他又看中了蓝色钱江的一套房子,再度与常某合作。这次,李永明特意支付了一半的购房款283万。

然而,李永明却突然向常某提出,撤回这笔283万的购房款,用于购买万象城悦府的一套住房。

先出资立马撤资,一笔钱炒两套房,李永明玩的就是套路。2012年,常某出售了蓝色钱江的公寓,赚了200多万,立即以炒房利润的名义送给李永明119万余元。

有人给低价房 有人出本金——炒房实为权力寻租

地税局官员

常某作为生意人,他为什么愿意承担炒房的所有风险,却又将一半的利润分给李永明呢?常某并不傻,他看中的是李永明在地税局的职务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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